别名:-
地区:广西
更新时间:2016-03-11
鹿寨县教育局
鹿寨县教育局主要职责是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研究提出全县教育**与教育事业发展规划,拟定全县教育体制**的政策以及教育发展的重点、结构和进展,并指导协调实施工作。
(一)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有关教育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有关教育的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二)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研究提出全县教育改革与教育事业发展规划,拟定全县教育体制改革的政策以及教育发展的重点、结构和进展,并指导协调实施工作。
(三)统筹本部门教育经费,参加起草筹措教育经费、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的规范性文件。监测全县教育经费的筹措和执行情况。
(四)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全县幼儿教育、义务教育、中等职业教育、高中教育、成人教育、特殊教育;审核在管理权限内的各级各类学校的设立、撤并、布局调整方案;推进以就业为导向的职业教育的发展与改革,实施中等职业教育教学指导文件和教学评估标准,核准县属中等职业学校的专业设置和调整;审定中小学用书目录和进校书刊。
(五)负责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落实国家、自治区和柳州市制定的基础教育教学基本要求,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六)规划、指导继续教育、成人自学考试、会考和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负责全县教育督导工作,根据自治区教育厅、柳州市教育局的评估标准和办法,制定本县各级各类学校的督导评估标准及办法并组织实施。
(七)管理教育对外交流工作。
(八)规划并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品德教育工作、体育卫生艺术工作、科学普及教育工作和国防教育工作,指导学校的党建和维护稳定工作。
(九)会同县编制有关部门制定各级各类学校的编制,指导全县各学校做好人事工作,负责平衡、审核各级各类学校的机构设置和编制定额。贯彻执行上级有关部门制订的教育系统劳动工资及人事管理工作的有关政策和规章制度,指导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加强教育管理、教师队伍管理和建设工作,负责全县教育系统的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和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材料的审核上报及幼儿园、小学、初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
(十)领导和管理全县各学校和局属事业单位。协助县委组织部对县直学校领导干部的培养、教育、考核、选拔、推荐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程序,考核任免各学校的领导干部。
(十一)负责初中、高中学校学籍管理;负责义务教育证印制、发放工作。
(十二)负责全县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和发布。
(十三)贯彻执行上级部门对各级各类学校技术装备标准并组织实施;规划、指导全县各级各类学校教育研究、勤工俭学工作。
(十四)主管全县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教学研究、推广普通话和有关教育学会、基金会等社团组织的工作;审定、指导社会力量办学、办班的工作。
(十五)指导全县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监督检查语言文字的应用情况。
(十六)负责落实 “两免一补”、中等职业学校和普通高中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提出并审核学生资助专项经费使用计划、监督经费使用情况,建立、管理贫困生档案。
(十七)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教育主管部门交办的其它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