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名:-
地区:香港
更新时间:2017-04-18
香港特別行政区政府知识产权署
知识产权署于1990年7月2日成立,接替注册总署处理专利注册、货品的商标注册及其他相关工作。知识产权署署长取代注册总署署长担任商标注册处处长及专利注册处处长的职务。
知识产权署于1990年7月2日成立,接替注册总署处理专利注册、货品的商标注册及其他相关工作。知识产权署署长取代注册总署署长担任商标注册处处长及专利注册处处长的职务。同时,知识产权署亦从律政署接收处理有关版权事宜的职能。于1998年,知识产权署更担任政府的知识产权民事法律顾问。
知识产权署辖下的商标注册处、专利注册处、外观设计注册处和版权特许机构注册处,分别负责商标、专利、外观设计和版权特许机构注册的事宜。商标注册处于1874年成立,是世界上历史最悠久的商标注册处之一。
知识产权署部门徽号
知识产权署的部门徽号于1991年推出。徽号的图像由英文字母“i”及“P”组成,代表“intellectual property”,即知识产权。围绕英文字母“i”的蓝环或金环象征保护。整体来看,徽号标志着部门的宗旨和传达“保护知识产权” 的讯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