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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16-0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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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山区政府网协助区政府领导审核或组织起草以区政府、区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各类文电,承办上级政府来文来电,负责区政府会议的准备和会务工作,协助区政府领导组织会议决定事项的实施。
莱山区政府网协助区政府领导审核或组织起草以区政府、区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各类文电,承办上级政府来文来电,负责区政府会议的准备和会务工作,协助区政府领导组织会议决定事项的实施;根据区政府领导的意见,组织起草有关文稿。
(一)协助区政府领导审核或组织起草以区政府、区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各类文电,承办上级政府来文来电。
(二)负责区政府会议的准备和会务工作,协助区政府领导组织会议决定事项的实施;根据区政府领导的意见,组织起草有关文稿。
(三)承办区政府各部门和各镇、街道、园区请示区政府的事项,提出审核处理意见,报区政府领导审批。
(四)根据区政府领导的指示,组织协调区政府有关部门的工作,对有争议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报区政府领导决定。
(五)督促检查区政府文件、会议决定事项和区政府领导批示的贯彻落实情况,并向区政府领导报告。
(六)负责区政府值班工作,协助区政府领导处理重大事故和突发事件。
(七)负责收集、整理、分析、报送重要信息;根据区政府领导的指示,组织有关调查研究工作,及时反映情况,提出建议。
(八)负责区政府领导政务活动的组织安排、区政府重大活动的组织筹备工作;及时向区政府领导报告重要情况,协助处理各部门和各镇、街道、园区向区政府反映的重要问题。
(九)负责组织协调、督促检查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的办理工作。
(十)负责全区政府系统办公自动化建设和应用工作。
(十一)负责答复和协调解决群众通过电话向区政府反映的问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
(十二)负责行政事务工作,为区政府领导服务;负责或参与重大接待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
(十三)负责政府法制工作,办理区政府管辖的行政复议事项。
(十四)协调处理民族、宗教方面的重大事宜,依法加强对宗教事务的管理。
(十五)承办区政府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