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名:-
更新时间:2016-02-04
中国国际经济技术交流中心
中国国际经济技术交流中心经国务院批准,成立于 1983年3月12日,是商务部直属的事业单位。加强经济技术合作和新技术开发,支持中国的**开放和现代化建设。
中国国际经济技术交流中心(简称交流中心)经国务院批准,成立于 1983年3月12日,是商务部直属的事业单位。交流中心受商务部的授权和委托,归口管理我国与联合国开发计划署和联合国工业发展组织的对华合作,以增进人才交流,加强经济技术合作和新技术开发,支持中国的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2008年12月,交流中心承担了对外援助一般物资项目立项后招标的组织、决标和实施管理工作。
在与联合国系统长达20多年的合作中,交流中心与 150 多个联合国机构和国际民间机构开展了密切的合作关系,还与国家 30 多个部委及省、市、自治区各级政府建立了广泛的联系。20多年来,交流中心成功地组织实施了8亿多美元的合作方案,在全国范围内共安排了800多个项目,涉及到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各个领域,产生了巨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对我国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和改革开放作出了有益的贡献。交流中心还发起和组建了中国民间组织合作促进会、中国联合国采购促进会和中国服务贸易协会,积极开展同国际民间组织和国内企业的合作,共同为促进我国经济、社会的全面协调发展服务。
通过开展多双边经济技术交流和国际发展合作,支持改革开放,推动经济和社会的协调发展,促进小康社会战略目标和联合国千年发展目标的实现。
一、参与联合国发展业务系统“联合国发展援助框架”(UNDAF)和“共同国别评估”(CCA)及国别政策的制定工作。
二、承担联合国开发计划署、联合国工业发展组织对华援助方案的总体规划、国别方案涉及区域合作和南南合作的规划和设计,以及项目的立项和设计。
三、负责联合国开发计划署和联合国工发组织对华援助的项目的执行、实施、评估和财务管理。
四、作为商务部国际援助的专业执行机构,承担国际对华援助的项目管理和执行工作。
五、承担对外援助一般物资项目立项后招标的组织、决标和实施管理工作。
六、承担商务部主办的相关会展活动的具体组织工作,以及人员培训、紧急救援物资的采购等事务性工作。
七、为国际组织、国内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提供项目管理服务。
八、承担中国民间组织促进会、中国服务贸易协会、中国联合国采购促进会等社团秘书处的日常工作。
九、承办商务部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