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名:-
地区:黑龙江
更新时间:2016-03-15
友谊县政府网
友谊县人民政府主要职责是负责县政府党组会议、全体会议、常务会议、县长办公会议和以县政府名义召开的重要会议的会务工作及县政府领导重要活动组织安排工作。
(一)负责县政府党组会议、全体会议、常务会议、县长办公会议和以县政府名义召开的重要会议的会务工作及县政府领导重要活动组织安排工作。
(二)协助县政府领导审核并负责起草以县政府、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各类文件;负责县政府有关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工作;负责县政府领导讲话、报告及向上级汇报等有关大型材料的起草工作;负责县政府及办公室公文处理、机要通信、新闻宣传、印信管理、文书档案和保密工作。
(三)根据县政府领导的指示和办理文件的需要,组织协调县政府各部门之间、部门与乡(镇)之间及各乡镇之间的工作,对有争议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报县政府领导决定。
(四)负责县政府大楼的事务管理工作,及时向县政府领导报告重要情况;协助县政府领导处理部门和各乡(镇)向县政府反映的重要问题,特别是突发事件和重大事故。
(五)负责检查、督办各乡(镇)及县政府各部门对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会议决定事项及领导指示的执行贯彻落实情况,并及时向县政府领导报告。
(六)负责人大代表议案、建议、意见和政协委员提案的组织办理、督促检查和综合反馈工作。
(七)根据县政府领导的指示,组织专题调查研究,及时掌握和综合全县重要工作情况,搜集、筛选、传递和处理各种信息,为领导决策提供重要依据。
(八)负责指导各乡(镇)及县政府各部门办公自动化建设。
(九)代县政府管理驻外机构。
(十)负责县政府机关后勤、财务、车辆及安全保卫工作。
(十一)负责县政府的事务接待工作。
(十二)负责全县外事旅游侨务工作。
(十三)负责县级经济体制改革工作。
(十四)负责县政府法制工作。
(十五)负责全县民族宗教事务管理工作。
(十六)完成县政府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