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名:-
更新时间:2015-1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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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甸县人民政府的主要职责,协助县政府领导处理有关信访接待工作;负责县政府的政务值班工作,及时向县政府领导同志报告重要情况,协助县政府领导组织处理县直各部门和各乡镇向县政府反映的重要问题,特别是突发事件和重大事故。
(一)负责县政府全体会议、常务会议、县长办公会议和以县政府名义召开的重要会议的会务工作和县政府领导同志重要活动的组织安排工作;
(二)协助县政府领导组织起草或审核以县政府、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公文;指导全县政府系统办公部门的业务工作;
(三)协助县政府领导了解掌握工作动态,组织有关调查研究,对县政府的重要工作部署进行组织协调、文字综合以及督促检查和信息反馈工作;
(四)负责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及办理情况的综合协调和督促检查工作;负责县直机关资源节约工作;
(五)负责县政府大型活动的组织安排、公务接待工作;
(六)协助县政府领导处理有关信访接待工作;负责县政府的政务值班工作,及时向县政府领导同志报告重要情况,协助县政府领导组织处理县直各部门和各乡镇向县政府反映的重要问题,特别是突发事件和重大事故;
(七)负责县政府发布的规范性文件的审查、修改工作,办理各乡镇政府、县直部门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工作;对县政府拟采取的重大行政行为、经济行为进行法律论证;对全县政府系统的行政执法工作进行监督和管理;具体办理县政府行政复议案件,承担县政府委托的出庭应诉工作;
(八)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县范围内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负责政务信息的搜集、整理、编发工作。
(九)负责县政府的保密工作和印信、档案管理工作;
(十)负责全县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协调和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