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名:-
地区:辽宁
更新时间:2015-09-22
辽阳市教育局
辽阳市教育局主要职责贯是彻执行党和国家教育**和发展方针、政策和规划,落实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拟定全市教育**与发展规划,起草有关地方性文件并监督实施。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教育改革和发展方针、政策和规划,落实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拟定全市教育改革与发展规划,起草有关地方性文件并监督实施。
二、负责全市各级各类教育的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指导全市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负责全市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和发布。
三、负责推进全市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 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指导全市学前教育、普通高中教育、中等教育和特殊教育工作;组织选用中等、初等和学前教育的地方教材;审批民办中小学校的设立。
四、指导全市教育督导工作,负责组织和指导对全市中等及中等以下教育、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的督导检查和评估验收工作,指导全市基础教育发展水平和质量的监测工作。
五、指导全市以就业为导向的职业教育的发展与改革,负责全市职业教育的统筹与规划、综合协调和宏观管理,制定地方中等职业教育教学指导文件,指导中等职业教育改革、教材建设和职业指导工作。
六、统筹管理本部门教育经费;拟定筹措教育经费、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计划;监测全市教育经费的筹措和使用情况;负责统计全市教育经费投入情况,按有关规定管理国外对我市的教育援助、教育贷款。
七、统筹管理和指导少数民族教育工作;协调对少数民族地区的教育援助。
八、指导全市各级各类学校的思想政治工作、德育工作、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工作及国防教育工作;指导全市安全工作。
九、主管全市教师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各级各类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统筹规划管理学校教职工队伍建设工作;研究提出地方各级各类学校的编制标准和负责管理工作。
十、统筹管理全市各类高、中等学历教育的招生考试工作;与有关部门共同编制和实施各类高、中等学校招生计划;负责各类高等学历教育和中等职业学校学历教育的学籍管理工作;参与拟订毕业生就业政策和就业创业工作。
十一、统筹管理全市高等教育及成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和继续教育等工作;审核市属高校专业设置;指导高等学校教育、教学改革和高等教育的评估工作。
十二、统筹管理全市教育方面的国际交流与合作;负责出国留学、来我市留学、中外合作办学和外籍人员子女学校管理工作;组织协调开展同港澳台地区的教育合作与交流;按有关规定承担教育援外和外援项目;协同有关部门做好留学人员归国后的安置工作。
十三、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