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名:-
地区:安徽
更新时间:2015-12-16
舒城县卫生局
舒城县卫生局是舒城县人民政府下属的卫生行政主管部门。长期以来,舒城县卫生局在舒城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完成了基层医改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三年均等化阶段性目标等任务。
舒城县卫生局是舒城县人民政府下属的卫生行政主管部门。长期以来,舒城县卫生局在舒城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卫生行政部门的精心指导下,以保障和促进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为目标,以服务人民、奉献社会为宗旨,认真贯彻落实“以农村为重点,预防为主,中西医并重,依靠科技与教育,动员全社会参与,为人民健康服务,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的新时期卫生工作方针,积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完成了基层医改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三年均等化阶段性目标等任务。
舒城县卫生局初步建立了县乡村三级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医疗服务体系、以新农合为重点的医疗保障体系和县、乡两级新型的卫生管理体系,为推动全县卫生事业发展、保障人民身体健康作出了积极的贡献,并先后获得“国家卫生县城”、“全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先进县”、“城乡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先进县”、“医政工作先进县”和民生工程实施先进单位等称号。
舒城县卫生局建设了舒城县卫生网站,方便了舒城县城乡居民了解到舒城县最新卫生工作动态,了解卫生法律知识,获取更多的疾病预防保健知识和医疗服务信息。同时,舒城县卫生局很好地利用县卫生网站这一对外交流窗口,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转变服务观念,改进服务方法,拓展服务领域,提高服务质量与效率,使之成为连接政府和广大人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不断促进和提高我局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卫生、食品安全、药品、医疗器械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技术规范,拟订地方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和卫生事业改革发展的目标规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二)贯彻执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和国家药物政策,组织实施药品法典、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和基本药物采购、配送、使用的政策措施。
(三)负责食品安全协调,依法组织开展对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的查处。
(四)统筹规划和协调全县卫生资源配置,拟定全县医疗卫生机构(包括中医机构)设置规划并组织实施。
(五)组织制定并实施农村卫生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负责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综合管理。
(六)拟订社区卫生、妇幼卫生(含母婴保健)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规划并指导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负责妇幼保健的综合管理和监督;指导全县初级卫生保健规划和母婴保健专项技术的实施。
(七)负责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制定实施重大疾病防治规划,协调有关部门对重大疾病的综合防治。
(八)负责卫生应急工作,制定卫生应急预案和政策措施,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预警和风险评估;组织调度全县卫生技术力量,对重大突发疫情、病情和自然灾害中的伤病员实施紧急处置,防止和控制疫情、疾病发生、蔓延。
(九)贯彻中西医并重方针,推进中医药文化的继承与创新,推动中医药现代化,促进中医药事业的发展。
(十)指导规范卫生行政执法工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执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和学校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公共场所和饮用水的卫生安全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