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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15-10-10
教育,中国教育,学校,教育局,教育部,教育信息化
万朋-中国教育信息化专家
德阳市教育局负责学前教育、基础教育、普通高中教育、特殊教育、中考中招工作、教育科研、电化教育、教育技术物资装备、德阳市直属基础教育学校管理等工作。
拟订全市教育督导评估规章制度、政策措施和指导性文件,指导全市教育督导工作;负责组织对县(市、区)、镇(乡)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教育工作和全市中等及中等以下教育、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评估和指导;发布教育督导报告;承办德阳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团的日常工作。
承担机关重要政务、事务,负责文件处理和管理;负责重要会议的组织安排和会议议定事项、上级部门和局领导交办事项的督办;负责机关文秘、保密、教育宣传、政务信息和目标管理工作;牵头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牵头编纂教育年鉴;负责机关文书档案管理并指导教育系统文书档案工作;负责局机关并指导事业单位(学校)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负责规划、指导全市教师队伍建设、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和教育管理工作;指导学校人事制度改革和教师资格制度的实施;负责教师资格认定、专业技术职务评聘以及教育系统人才资源开发和专家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核定学校教职工编制,宏观管理并指导中小学教职工流动调配、工资福利待遇等工作,均衡配置中小学教师资源;负责局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和培训工作。负责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指导市直属事业单位和学校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
统筹管理市本级教育事业费、教育专款和教育基金等教育经费;参与拟订教育经费筹措与管理、教育拨款、教育收费以及学生资助的政策措施;监督全市教育经费的筹措和使用情况;承担市直属学校和市直属事业单位预决算、财务管理和基建管理;承担全市教育基本信息和教育经费投入统计、分析和发布工作;负责机关和市直属事业单位、市直属学校国有资产管理;指导执行国(境)外教育援助建设项目。
承担全市基础教育宏观管理工作,负责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保障各类学生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工作;参与研究基础教育体制的综合改革,制定基础教育评估标准,指导基础教育教学改革,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指导全市普通高中教育、学前教育、特殊教育和中小学布局结构调整工作,推动全市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工作。
协调管理全市普通及成人中等职业学历教育;拟定全市中等职业教育发展规划;协调指导中等职业教育教学改革、招生、专业设置、实训基地建设、教材建设、教师培训、中职学生资助以及中职学生德育工作;指导社区教育、参与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农村实用技术培训工作;承担成人教育以及扫除青壮年文盲的指导实施工作。负责参与制定高等教育发展规划,按管理权限指导、管理全市高等教育;负责民族地区免费中等职业教育计划的组织实施。
负责全市中小学德育、体育、卫生健康教育和艺术教育工作,拟订有关德育、体育、卫生、艺术教育教学、学生体育竞赛的指导性文件;组织开展“德、体、卫、艺”有关活动;指导并会同实施学校国防教育和学生军训工作。指导全市教育系统关心下一代工作。
指导和管理全市师资培训工作,拟订各级各类学校教师培训规划并组织实施;统筹规划和实施全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继续教育工作;负责指导教师进修学校(师培中心)的师资培训、教育教学改革和基本建设及办学水平评估等方面的工作;参与研究中小学师资队伍建设。拟订全市语言文字工作中长期规划和管理办法;负责全市推广普通话、推行规范汉字和推行《汉语拼音方案》工作,监督管理全市语言文字规范和标准的社会应用;组织实施全市普通话水平、汉字应用水平的培训测试以及普通话师资培训工作;承办市语委的有关具体工作。
负责教育工委日常事务;负责局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科级干部的选拔任用和管理工作;按干部管理权限,配合有关部门加强全市学校领导班子建设,配合做好市直属高等院校和省级以上示范校、重点学校班子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市直属其他学校领导班子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直属学校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党员管理工作;指导教育系统基层党组织建设、思想政治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学校统战、民主管理以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等党群工作。
负责本系统、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负责全市教育改革与发展政策研究,拟订全市教育体制改革政策,制定教育事业中长期规划及年度计划;负责审核起草有关教育的规范性文件和综合性文稿;负责推动教育系统政务、校务公开;负责指导教育类学会、协会、研究会、基金会等社团组织工作。统筹管理全市教育系统外事工作;指导全市教育系统国际交流与合作;负责出国留学、中外合作办学和教育系统来我市的外籍教师、专家的有关管理工作;开展同港、澳、台地区的教育交流工作;指导教育对外宣传工作;统筹规划、综合管理各级各类民办教育,规范民办教育办学秩序,促进民办教育事业健康发展。承办市政府公布的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
贯彻执行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规;拟订学校安全工作的有关规章制度并指导和督促实施;指导、协调学校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的处理,负责教育系统安全稳定、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治理、“防协”、“警校共育”等工作。负责协调处理群众的来信来访;协调处理群体性突发事件;督查督办重要信访案件;搞好调查研究,对重大决策事项进行稳定风险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