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名:-
更新时间:2015-11-13
龙泉驿区教育局
龙泉驿区教育局的工作职责,成都市龙泉驿区教育局职能 贯彻执行教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定全区教育工作的政策和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报审通过后实施并监督实施。
(一)成都市龙泉驿区教育局职能 贯彻执行教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定全区教育工作的政策和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报审通过后实施并监督实施。
(二)制定全区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制定教育事业发展的年度计划和招生计划;拟定教育体制改革的政策和教育事业的发展重点、结构、速度,指导并协调实施。
(三)管理全区幼儿教育、基础教育、职业技术教育、成人教育;管理辖区内中等、初等公、民办学校的设置、更名、撤消与调整;管理局属单位;制定全区各类中小学校、教师进修学校及局属事业单位的评价、评估标准;指导协调对口支教工作。
(四)统筹管理本部门教育经费;牵头负责教育经费的筹措和使用;执行各级种类教育经费的收费标准;拟定筹措教育经费、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的方案和措施;负责局属单位基建、校舍、地产、校办企业的管理工作及对局属单位经费收支的审计监督,负责龙泉驿区教育基金会及帮困助学工作。
(五)负责局属单位编制、劳动工资、福利和人事工作,负责局属单位的人员招录、聘任工作;管理、指导、培训全区中、初等教育学校的教职工、干部和教育行政部门干部;实施教师继续教育、资格认定和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工作;指导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
(六)管理、指导所属单位和学校的党建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思想政治工作、德育工作、体育、卫生、艺术及国防教育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和综合治理工作。
(七)组织和指导全区教育体制改革、教育教学改革、教育教学科研及教育研究成果的推广、转化工作;指导所属各类教育学术团体的工作。
(八)负责对各街道、镇、乡的教育工作和所属学校的工作进行教育督导和评估。
(九)负责全区教育系统基本信息的采集、统计、分析及信息系统的开发和建设工作。
(十)负责全区普通及成人高校、中等学校、空军和民航飞
行员的招生、报名、考试工作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工作;负责全国英语等级、计算机等级报名、考试和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