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名:-
地区:四川
更新时间:2015-12-29
眉山市教育体育局
眉山市教育体育局的主要职责,研究制订全市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教育工作计划;提出教育**和实施素质教育的意见以及教育事业发展的重点、结构、速度和步骤的意见,指导、协调、检查并组织实施工作。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和有关的法律、法规,研究全市教育改革与发展的重大问题,指导、监督、协调各部门有关教育工作,负责直属单位(学校)党的思想建设、领导班子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负责教育方针、政策的宣传和舆论监督工作。
2、研究制订全市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教育工作计划;提出教育改革和实施素质教育的意见以及教育事业发展的重点、结构、速度和步骤的意见,指导、协调、检查并组织实施工作。
3、统筹管理本部门教育经费;参与制定筹措教育经费、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中小学收费的政策、实施意见;负责对中小学教师工资统一发放的监管和协调对下级转移支付资金的到位;监测全市教育经费的筹措和使用情况,组织、指导教育事业统计、教育审计工作。
4、指导全市中等及中等以下各类教育机构的教育教学改革和推进素质教育实施工作;组织对普及九年义务教育、扫除青壮年文盲、发展高中阶段教育工作的督导与评估;指导中职学校搞好人才预测、专业设置工作。
5、统筹管理全市的成人教育、职业教育、社会力量举办的教育、成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和继续教育等工作;管理和指导各级各类中小学在职教师继续教育工作。
6、指导全市各级各类学校的思想政治工作、品德教育工作、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工作及国防教育工作。
7、主管全市的教师工作,组织实施教师资格制度;依据省有关各级各类学校编制标准实施方案研究提出学校定编意见;组织、指导教育系统教师及其他专业技术职务的评审和聘任工作;制订教师管理的有关规章制度,统筹规划并指导学校教师和管理人员的队伍建设工作。
8、归口管理全市的学历教育及其招生考试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全市招生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中职学生的技能等级考核工作;负责学历教育的学籍管理工作;归口管理师范类毕业生就业制度改革,组织实施师范类毕业生就业工作。
9、负责全市教育科学研究和教学研究工作;指导全市教育信息化工作。
10、负责全市教育法规执法检查及有关依法治教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