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名:-
地区:湖南
更新时间:2015-09-16
根据《中共洪江市委洪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洪江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洪发〔2010〕24号)和《中共洪江市委洪江市人民政府关于洪江市人民政府机构设置的通知》(洪发〔2010〕25号)精神,设立洪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以下简称市政府办公室),为市政府工作部门。
洪江市人民政府主要职责
(一)协助市政府领导组织起草或审核以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公文。
(二)研究市政府各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请示政府的事项,提出审核处理意见或对市政府部门间的分歧事项提出处理意见,报市政府领导审批、决定。
(三)为市政府召开的全市性会议起草工作报告和市政府领导的重要讲话;负责市政府会议的准备工作,协助市政府领导组织实施会议决定事项。
(四)督促检查市政府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对国务院、省政府、怀化市政府和市政府重要决定、决策、公文及市政府领导同志有关指示的贯彻落实情况,及时向市政府领导报告。
(五)根据市政府领导同志的指示和市政府工作部署,对全市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和改革开放中带全局性的重大课题进行调查研究,及时反映情况,提出政策建议;联系、指导全市政府系统的调研工作。
(六)搜集、研究和综合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信息、动态,为市政府领导决策提供参考。
(七)组织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
(八)负责市政府值班工作,及时向市政府领导报告重要情况,协助市政府领导同志组织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九)负责国务院、省政府、怀化市政府以及上级政府对口部门领导来洪检查指导工作和外地政府领导来洪江考察了解情况的接待工作。
(十)负责法制、调处纠纷、信访复查复核、外事侨务、民族、宗教等工作;联系协调、管理财税金融等工作。
(十一)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市的公共机构节能工作。
(十二)承办市政府和市政府领导同志交办的其它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