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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其他
更新时间:2015-09-14
池州市房产事务局
池州市房产事务局-负责城镇房屋产权产籍管理和规范房地产交易市场具体事务工作,做好各类房屋产权档案的管理和开发利用,负责房地产开发、物业管理、房地产中介服务市场管理的具体事务工作。
主要职责
(一)负责城镇房屋产权产籍管理和规范房地产交易市场具体事务工作,做好各类房屋产权档案的管理和开发利用。
(二)负责房地产开发、物业管理、房地产中介服务市场管理的具体事务工作。
(三)负责直管公房和城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工作。
(四)承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房产事务局设3个内设机构(副科级):办公室、房产科、物业科。
人员编制
市房产事务局全额拨款事业编制8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2名;科级领导职数3名。
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
(一)市房地产交易所,事业单位,正科级,隶属市房产事务局。其主要职责是:承办市直、贵池区及九华山风景区城镇各类房屋交易、登记、发证业务;管理业务范围内的房屋产权档案;对房屋产籍资料进行收集、整理、变更、使用。核定市房地产交易所自收自支编制40名(管理岗位8名、专业技术岗位28名、工勤技能岗位4名),其中:所长1名,副所长3名。
(二)市白蚁防治所(市房屋安全鉴定办公室),事业单位,副科级,隶属市房产事务局。其主要职责是:承担白蚁防治与治理、房屋安全鉴定等工作;开展房屋使用安全检查;拟定危旧房改造方案。核定市白蚁防治所(市房屋安全鉴定办公室)自收自支编制6名(管理岗位2名、专业技术岗位3名、工勤技能岗位1名),其中:所长1名。
(三)市直管公房管理所(市危房改造办公室),事业单位,副科级,隶属市房产事务局。其主要职责是:负责直管公房的保养、修缮、租赁、经营等工作;实施直管危旧公房的改造和使用价值的开发与利用;负责直管公房的拆迁、分配、调换、使用等工作。核定市直管公房管理所(市危房改造办公室)自收自支编制10名(管理岗位2名、专业技术岗位7名、工勤技能岗位1名),其中:所长1名。
(四)市房地产估价所,隶属市房地产事务局,其经费形式等机构编制事宜维持现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