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名:-
地区:福建
更新时间:2016-03-08
福安市教育局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和法规,保证教育发展战略和规划在我市的实施。统筹全市教育事业发展,研究制订全市教育事业发展规划,指导、协调发展规划的实施并加强教育信息的统计工作。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和法规,保证教育发展战略和规划在我市的实施。
二、统筹全市教育事业发展,研究制订全市教育事业发展规划,指导、协调发展规划的实施并加强教育信息的统计工作。
三、指导协调全市教育体制改革,理顺教育内部同外部的关系。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全市农科教结合工作。加强对全市社会力量办学的管理和指导,逐步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我国加入WTO相适应的教育体制及运行机制。
四、实施全市九年义务教育和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综合管理全市的基础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特殊教育以及幼儿教育等工作,加强对各级各类学校检查和评估,积极推进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育质量。
五、负责全市教育基建的规划,制定学校基建、修缮计划,组织实施和进行监督管理,指导全市学校办学条件装备和校办企业工作。编制教育经费预算,拟定专项经费安排方案。制定教育经费管理制度,负责对学校各类经费的预算、开支的审核。研究改善办学条件的措施。协同有关部门做好农村教育事业费附加、城市教育费附加的征管生收工作。加强对校办厂、场的管理,扶持学校开展勤工俭学活动。
六、指导和执行全市教育系统教育经费的管理使用、审计及检查财经纪律执行情况。
七、主管全市教师工作,依法履行对全市中小学教师的资格认定、改行调配、招聘录用、职务评聘、培养培训的申报和表彰奖惩及考核等受理工作,指导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
八、负责全市教师调配及师范类大中专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学校机构设置及定编定员等工作。
九、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管理局机关和学校(股级以下)干部的选拔、培养、考察、任免以及股级以上干部的推荐等工作。
十、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德育工作、体育卫生文化艺术工作、国防教育以及校园治安、绿化等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学校的安定稳定工作,及时处理学校发生的突发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