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名:-
更新时间:2015-09-08
相城区教育局
相城区教育局是政府机构,该局全面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落实国家、省、市有关教育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相城区教育局是政府机构,该局全面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落实国家、省、市有关教育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主要职能
(一)负责拟订我区教育工作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二)研究全区教育改革发展战略思路,加快全区教育现代化建设。统筹规划、协调指导全区教育体制和办学体制等方面的综合改革;拟定全区教育事业的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并负责指导、协调和组织实施。
(三)负责全区各级各类教育的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负责全区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和发布。
(四)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筹措教育经费、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教育收费的政策规定,负责分配与管理区下达的教育经费,监督中小学校的收费工作,指导学校的基本建设和财务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教育审计工作。
(五)加快城乡教育一体化建设,负责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负责义务教育的宏观指导与协调,负责全区普通高中教育、学前教育和特殊教育工作;落实国家、省、市基础教育教学基本要求和教学基本文件,积极推进实施基础教育地方课程教材,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六)推进以就业为导向的职业教育的发展与改革,落实中等职业教育教学指导文件和教学评估标准,推进中等职业教育教材建设和职业指导工作;统筹社会教育,推进农村成人教育的建设与发展;推进全区终身教育实验工作;指导并管理社会力量举办各类教育机构的有关工作。
(七)指导局直属学校和直属事业单位党的建设工作;负责全区中小学校级领导干部管理工作,做好学校的统战工作和老干部工作。
(八)负责全区各级各类学校的德育工作和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规划和指导全区学校精神文明建设和教职工政治思想工作。做好学校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工作及国防教育工作;做好学校安全防范、综合治理和稳定工作。
(九)负责局直属学校和直属事业单位党的纪律检查和监察工作;指导全区各级各类学校党的纪律检查和监察工作。
(十)统筹规划并指导全区教师和教育行政干部队伍的建设工作;组织、指导各级各类学校教师资格证书制度的实施,参与并承办中小学教师职务资格评审工作,指导、协调学校人才队伍建设,提出全区中小学、幼儿园的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标准建议,指导全区教育人事分配制度改革。参与大中专毕业生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
(十一)指导学校各类学籍的管理,组织全区普通中学的会考、升学考试、录取工作,负责全区的自学考试和成人考试工作,负责全区中小学、中等专业学校毕业证书的验印与发放。
(十二)指导和协调全区教育系统的科研、科普、教育教学研究工作,推进全区教育信息化工作。
(十三)指导、协调全区教育系统对外交流与合作。
(十四)统筹管理和指导协调全区语言文字工作,指导全区文字规范化建设,监督检查语言文字的应用情况,负责全区普通话的推广和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
(十五)统筹规范并指导全区中小学校教育技术装备和实验室、图书馆建设、教育信息化工作;对直属学校校舍、土地等教育资产实行监管。
(十六)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