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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其他
更新时间:2015-09-17
根据中共宣城市委办公室、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泾县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办〔2009〕98号)精神,设置泾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为协助县政府领导同志处理县政府日常工作的机构。
泾县人民政府主要职责
1. 负责县政府会议的准备工作,协助县政府领导同志组织实施会议决定事项。
2. 协助县政府领导同志组织起草和审核以县政府、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公文,起草《政府工作报告》和县政府领导同志的重要讲话。
3. 研究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和各乡镇人民政府请示县政府的事项,提出审核意见,报县政府领导审批。
4. 根据县政府领导同志的指示,组织协调县政府部门和直属单位间出现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报县政府领导同志决定。
5. 督促检查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和各乡镇人民政府对县政府文件、会议决定事项及县政府领导同志有关指示的贯彻落实情况,及时向县政府领导同志报告。
6. 制定全县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协助县政府领导同志组织处理需由县政府直接处理的突发事件和重大事故;负责县政府值班工作,及时向县政府领导同志报告重要情况,协助处理各部门和各乡镇向县政府反映的重要事项。贯彻实施《人民防空法》,并组织宣传实施和监督检查。编制人民防空发展规划,组织防空工作。动员民众开展防空袭斗争,发布人民防空决定和命令。组织开展防灾救灾和应急宣传教育,开展应急疏散演练,抓好应急疏散基地(人员避难场所)建设。
7. 处理人民来信,接待人民来访,及时向县委、县政府领导同志报告来信来访中提出的重要建议和反映的重要事项。
8. 组织调查研究,收集、整理、报送信息,准确及时地向县政府领导同志反映情况和提出建议;负责指导、监督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9. 负责县人大、县政协转交县政府的议案、建议、提案的办理工作。
10. 负责县政府重要活动的组织安排、来宾接待和通信联络工作。
11. 拟定全县党政机关、县直事业单位年度目标任务管理考核办法;承办宣城市委、市政府对县委、县政府年度目标管理考核的具体工作。
12. 负责行政事务,为县政府领导同志做好服务工作。
13. 办理县政府和县政府领导同志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