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名:-
更新时间:2016-06-10
池州市教育体育网
根据《中共安徽省委办公厅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池州市人民政府机构**方案〉的通知》和《池州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池州市人民政府机构**方案实施意见〉的通知》,设立池州市教育体育局,为市政府组成部门。
根据《中共安徽省委办公厅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池州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和《池州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池州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实施意见〉的通知》,设立池州市教育体育局,为市政府组成部门。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教育、体育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定全市教育、体育工作的政策、规范性文件。
(二)拟订全市教育、体育事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协调、指导、实施教育体制和办学体制改革工作。
(三)负责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负责义务教育的宏观指导与协调,指导普通高中教育、幼儿教育、特殊教育和民族教育工作,制定基础教育教学改革基本要求和教学基本文件,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四)指导教育督导工作,组织和指导中等及以下教育、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的督导检查工作,负责基础教育发展水平、质量的监测工作。
(五)统筹和指导全市职业教育发展和改革,制定中等职业学校教育教学指导文件和教学评估标准,努力提高职业学校教育教学水平。
(六)负责本部门教育经费的统筹管理,参与拟定教育经费筹措和管理的政策规定,统计并监测全市教育经费的筹措和使用情况;拟订教育基建投资计划;编制市属学校和直属单位经费预决算,按有关规定管理国(境)、省、市内外教育援助、拨款、教育贷款等;会同有关部门检查教育收费项目、标准的执行情况,落实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措施和组织实施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
(七)主管全市教师工作,组织实施各级各类教师资格认定,指导和组织教师继续教育工作,统筹规划并组织实施全市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
(八)指导市属学校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指导全市教育系统行风建设;规划并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品德教育、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及国防教育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全市教育系统的统战工作。
(九)负责组织全市高等、中等学校各类招生和考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