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名:-
地区:浙江
更新时间:2015-09-19
天台县,位于浙江省东中部,台州市北部,东连宁海、三门两县,西接磐安县,南邻仙居县与临海市,北界新昌县。总面积1432.1平方公里。县境属浙东丘陵山区,总面积1420.70平方公里,常住人口为38.28万人(2010年)。政府驻始丰街道。2014年被评为“国家生态县”。
天台以佛宗道源、山水神秀著称。国清寺成为佛教天台宗的祖庭。桐柏宫为道教南宗祖庭。赤城山玉京洞为道教第六大洞天。2000年,天台山旅游风景区为中国首批4A级旅游区。
根据2010年人口普查数据,全县常住人口[3]为38.28万人,同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2000年11月1日零时的40.72万人相比,十年共减少2.44万人,下降5.99%,年平均减少0.24万人,下降0.62%。
从总体上讲,天台人口健康素质仍然偏低。每年出生缺陷发生率为4-5‰。数以千计的病患者和残疾人给家庭和社会带来沉重的负担。
天台县人民政府加快发展教育事业,人口科学文化素质显著提高。2004年,天台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的人口覆盖率达95%以上。2005年还被评为省级教育强县。
各种受教育程度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分别为:大学以上占5.3%、高中占22.99%、初中占54.46%、小学占17.25%,受高层次教育的人数大幅度增加,受小学教育人口比重逐步下降。
2010年,全县实现生产总值(GDP)118.62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1.8%,其中,第一产业实现增加值10.09亿元,增长4.1%,第二产业增加值52.67亿元,增长12.7%,第三产业增加值55.85亿元,增长12.2%。三次产业比例由2009年的7.6∶44.8∶47.6调整为2010年的8.5∶44.4∶47.1。人均生产总值(GDP)20512元,比上年增长10.6%。
城乡居民收入水平稳步提高。2010年,全县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8683元,比上年增长14.4%;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22066元,增长11.6%;城乡居民收入差距倍数控制在2.6倍以内。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14655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7.3%;农村住户人均生活支出6027元,增长32.6%。全年城镇集体及以上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40028元,比上年增长7.8%。年末城乡居民储蓄余额78.44亿元,比上年末增长20.4%。
社会福利事业继续发展。年末全县国有收养性单位1个,床位60张,收养40人;乡镇及街道办寄养单位15个,床位782张,收养330人;社会办寄养单位9个,床位846张,收养551人。
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稳步推进。2010年末,全县最低生活保障对象6770人,其中城镇居民与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已保人数分别为392人、6378人;全年投入保障资金873万元,增长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