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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15-09-17
汶上县教育体育局
汶上县教育体育局是汶上县人民政府管理教育体育行政事务的职能机构,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教育方针、政策,起草有关地方性的教育规章草案。
汶上县教育体育局是汶上县人民政府管理教育体育行政事务的职能机构,位于汶上县宁民路北段396号。
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教育方针、政策,起草有关地方性的教育规章草案。
2、负责对中小学工作进行调查研究,为县委、县政府对发展教育和体育的决策提供有关情况和建议。
3、负责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考察任命中小学领导干部。
4、规划并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思想政治工作、德育工作;掌握并分析教职工和学生的思想状况,及时处理好突发性的重大问题。
5、研究提出全县教育改革与发展战略和全县教育事业发展规划;拟定教育体制改革的政策以及教育发展的重点、结构、速度,指导并协调实施工作;承办中小学校的建立、调整、撤销及其发展规模,审查报批工作。
6、统筹管理教育经费;参与拟定筹措教育经费、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的政策,负责教育经费的筹措和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
7、指导全县各级各类教育教学改革和教育评估工作;组织对普及九年义务教育、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的督导与评估。
8、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做好国防教育工作;指导全县青少年校外教育工作。
9、主管全县教师工作,组织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实施教师资格制度;研究提出各级各类学校的编制标准;提出全县教育系统劳动工资及干部人事管理工作的有关政策,指导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统筹规划学校教师和管理人员的队伍建设工作,主管全县各级各类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
10、组织实施中小学教育的招生工作,制定招生计划;组织普通高考、自学考试、成人高考、高中会考、中招等考试工作。
11、负责教育基本信息统计、分析和发布。
12、贯彻执行国家语文文字工作的方针、政策;编制全县语言文字工作的中长期规划;组织实施国家制定的汉语言文字规范和标准并协调监督检查;指导推广普通话测试工作。
13、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做好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工作;做好社会体育工作。
14、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