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名:-
地区:湖南
更新时间:2015-09-12
邵东教育网
邵东县教育局服务和公益,邵东教育政务公开、新闻发布、资源交流共享的综合性平台。
根据《中共邵东县委邵东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邵东县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邵发[2010]4号)精神,设立邵东县教育局,为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1952年2月,邵东县人民委员会设文教科,1981年更名为邵东县教育局,1986年更名为邵东县教育委员会,2002年县人民政府进行机构调整重新更名为邵东县教育局;全局现设办公室、政工股、基教股、职成股、计财股、督导室、保卫股、基建办、审计股、监察室、招考办、就业办、档案室、教科所、勤管站、仪电站、教育工会、信息中心、计生办、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等20个股室,在职干部职工105人。
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教育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拟订全县教育改革与发展战略和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各级各类教育的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各级各类学校的设置标准,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负责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和发布。
(三)负责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负责义务教育的宏观指导与协调;指导普通高中教育、幼儿教育、特殊教育和少数民族教育工作。制定基础教育教学基本要求和教学基本文件,组织审定基础教育地方教材,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四)指导以就业为导向的职业教育的发展与改革,制定教学指导文件和教学评估标准,指导中等职业教育校本教材建设和职业指导工作。
(五)统筹管理本部门教育经费;参与拟订全县教育经费筹措、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政策;负责统计和监测全县教育经费的投入及使用情况;按有关规定管理港、澳、台以及国外政府和组织对我县的教育援助和教育贷款;指导社会各界人士对教育的捐资助学;指导、管理全县资助经济困难学生工作;指导和组织实施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
(六)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思想政治工作、德育工作、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以及国防教育工作,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党建、宣传、统战和群团工作,指导和协调教育系统的稳定工作,指导教育系统学校安全管理工作。
(七)依据《教师法》规定,在职责范围内,主管全县教师工作;贯彻实施各级各类教师资格标准,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县内各级各类学校编制标准;负责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
(八)组织、指导全县教育督导工作。
(九)统筹管理全县语言文字工作,制定全县语言文字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推广普通话和规范字及普通话师资培训工作。
(十)协助县委组织部考察、管理直属科级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负责下属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考察、管理、任免,指导县直学校干部思想教育及有关培训工作。
(十一)承办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