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名:-
更新时间:2015-10-29
清河县教育局
清河县教育局的工作职责,管理全县学历教育;负责语言文字工作;规划指导全县农民教育和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负责全县社会力量所办校(园)的管理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开展农科教结合工作;负责全县勤工俭学工作。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教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研究制定我县教育的政策和规章制度。
(二)研究制定全县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协调指导实施。
(三)综合管理全县中小学教育、特殊教育、幼儿教育、职业技术教育和成人教育工作。
(四)统筹规划、协调指导全县教育体制改革和所属事业单位内部管理体制改革,理顺内部与外部的关系。
(五)指导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和所属各单位的思想政治工作、法制教育和安全教育工作。
(六)管理全县学历教育;负责语言文字工作;规划指导全县农民教育和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负责全县社会力量所办校(园)的管理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开展农科教结合工作;负责全县勤工俭学工作。
(七)负责清河县校长、教师队伍培训工作,负责有关教育协会、学会资格审查和业务指导工作。
(八)负责所属各单位人员考核、职称评聘、继续教育、人事监察工作。负责师范类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负责教师资格考核认定工作。
(九)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筹措教育经费的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制定财务预决算和财务审计工作;负责所属单位的基本建设工作。
(十)负责全县教育科研信息网络建设;负责全县远程教育及现代教育技术应用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