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名:-
地区:山东
更新时间:2016-01-31
沂南县教育体育局
起草全县教育方面的政策措施;拟订全县教育**与发展的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基础教育(含学前教育)、职业教育、**教育、民办教育和少数民族教育的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工作。
(一)起草全县教育方面的政策措施;拟订全县教育改革与发展的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全县基础教育(含学前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民办教育和少数民族教育的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工作;主管全县教干教师工作,指导学校教职工队伍建设;指导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和内部管理工作;组织进行教育督导与评估。
(三)统筹规划中等及以下学校布局;按规定承担全县各类相关学校的设立、撤并、更名、调整等事宜的评估、审核、批报工作。
(四)参与拟定教育经费筹措、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教育收费的政策措施,监测全县教育经费的筹措和使用情况;参与全县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工作;指导学生资助工作。
(五)组织实施大中专学校、高教自学等报名、考试及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工作。
(六)指导全县教育科学研究、教学研究和教学改革工作。指导高校的高新技术应用研究与推广科研成果工作;组织实施国家和省、市教育科研项目。
(七)负责全县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发布工作;指导全县学校体育、卫生健康、艺术与国防教育、电化教育等工作。
(八)负责全县师范类毕业生就业指导和就业制度改革工作;负责全市语言文字管理工作和教师资格认定工作。
(九)负责直属学校的稳定工作;指导学校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的工作;指导学校的安全保卫工作。
(十)负责学校党的建设工作,协助县委组织部配备、管理直属学校领导班子。
(十一)指导学校的思想政治工作和德育工作,制定加强学校思想政治工作的规划和政策规定;指导学校的宣传教育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
(十二)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