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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15-09-21
长春大学教务处
长春大学教务处是在教学副校长的领导下,负责学校全日制本专科教学管理工作的职能部门,下设教务科、教学建设科、教学质量管理科、考务科、实践教学管理科、综合科和招生办公室7个科室。
长春大学教务处是在教学副校长的领导下,负责学校全日制本专科教学管理工作的职能部门。现有工作人员24名,包括处长1 人,副处长3人,教师教学发展中心主任1人。下设教务科、教学建设科、教学质量管理科、考务科、实践教学管理科、综合科和招生办公室7个科室。分管全校教学组织、运行、招生、考试、学籍管理、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材建设、实验室建设及管理,教学质量监控,教学改革与研究等工作。
(一)培养方案管理
负责组织各院(部)制订培养方案及理论和实践环节教学大纲,并组织实施。
(二)教学运行管理
1.日常教学管理。 2.考试的组织与管理。
3.学生成绩管理。
4.学籍管理。
5.学位授予工作。
6.教室和实验室调配和使用。
7.教学经费管理。
8.教学档案管理。
(三)教学质量管理与监控
1.检查教学规章制度执行情况,维护、整顿教学秩序。
2.组织各种教学检查。
3.组织各类教学质量评估、专业评估、课程评审等工作。
4.教学事故认定处理。
(四)教学基本建设管理
1.负责学校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材建设、实验室建设、实践教学基地建设,组织实施各类建设规划。
2.协同有关部门进行教风、学风建设。
3.加强教学管理规章制度建设。
4.开展教学改革和教学研究。
(五)招生工作
1.组织制定全日制招生计划。
2.进行招生宣传和咨询。
3.组织新生录取。
(六)完成学校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