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名:-
地区:海南
更新时间:2015-09-17
协助市政府领导组织起草或审核以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公文;负责起草上报给国务院、国务院办公厅、省委、省政府和省政府办公厅及有关部门的文稿。
主要职责
(一)负责市政府各种会议的会务工作,协助市政府领导组织会议决定事项的实施。
(三)研究市政府各部门和各乡镇政府请示市政府的问题,提出审核意见,报市政府领导审批。
(四)根据市政府领导的指示,对市政府部门之间经协调未能解决的问题进行协调并提出处理意见,报市政府领导决定。
(五)督促检查市政府各部门和各乡镇政府对国务院和省、市政府公文、会议决定事项及市政府领导有关指示的执行落实情况并跟踪调研,及时向市政府领导报告。
(六)协助市政府领导组织处理需由市政府直接处理的突发事件和重大事故。
(七)负责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有关政府工作的建议和提案的处理工作。
(八)负责市政府值班工作,及时向市政府报告重要情况,协助处理各部门和各乡镇向市政府反映的重要问题。
(九)处理群众来信,接待群众来访;收集信访信息,及时向市委、市政府领导报告来信来访中提出的重要建议和反映的重要问题;对信访案件进行催办督办;办理市委、市政府领导交办的有关信访事项。
(十)负责管理市政府驻外的办事机构。
(十一)审查修改各部门报送市政府的地方性法规草案、行政规章草案。
(十二)起草或组织起草若干重要的地方性法规草案、行政规章草案;负责地方性法规的应用性解释工作;承办地方行政规章的立法解释工作;负责对政府规范性文件的法核工作;负责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行政复议等方面的工作。
(十三)研究行政诉讼、行政复议、行政赔偿等涉及市政府行为的法律、行政法规的实施以及行政执法中带普遍性的问题,向市政府提出完善制度和解决问题的意见。
(十四)协调部门之间在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实施中的矛盾和争议,根据不同情况提出处理意见。
(十五)协助市政府领导办理全市经济体制改革和改革开放的有关事项。
(十六)负责对所属单位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的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协同有关部门监管其非经营性国有资产。
(十七)负责办理公务出境出国签证业务。
(十八)接待公务来访的外宾、华人及华侨。
(十九)承办市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工作。检查指导各乡镇政府办公室的各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