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名:-
地区:湖北
更新时间:2016-03-11
华中师范大学就业网
华中师范大学学生就业工作处(简称“就业处”)成立于2006年9月,是贯彻落实国家大学生就业工作方针政策,负责全校全日制普通学生(本科生、研究生)就业工作的正处级建制机关单位。
华中师范大学学生就业工作处(简称“就业处”)成立于2006年9月(原名“就业指导中心”,2012年5月改为现名),是贯彻落实国家大学生就业工作方针政策,负责全校全日制普通学生(本科生、研究生)就业工作的正处级建制机关单位。就业处下设“综合运行与信息部”、“招聘服务与管理部”、“职业指导与发展部”等三个部,下辖“处办”、“信息办”、“市场办”、“管理办”、“指导办”等五个办公室,兼管校职业发展研究中心(挂靠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
就业处在学校党政领导下,围绕学校建设研究型高水平大学的总体目标,秉持“需求为纲,发展是本,服务至上”的工作理念;实行“学校主管、学院主抓、部门协同、全员参与”的工作机制;承担三项重点任务:即不断拓展“共建共享共赢”的就业市场资源体系,精心打造“线上线下联动”的校招综合服务平台,大力实施全程、系统、精准的学生生涯发展工程。
(一)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关于高校毕业生就业的有关方针、政策,引导毕业生树立为国家、社会和人民服务的价值观并到国家最需要的地方建功立业。
(二)制定全校学生就业指导服务的有关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考核各培养单位就业工作。
(三)编制毕业生生源计划、派遣方案,统计、上报和公布就业状况,做好毕业生推荐和派遣工作。
(四)收集、发布就业信息和建立就业基地,积极拓展市场并开展就业合作,为用人单位选聘毕业生提供服务。
(五)开展就业指导、生涯教育和咨询服务,做好特殊群体就业帮扶,提升学生就业竞争力。
(六)开展毕业生跟踪调查和就业研究,编制毕业生就业质量年度报告,为学校人才培养和改革发展提供信息反馈和决策参考。
作为学校连接社会的窗口和桥梁,就业处践行服务创优、改革创新的精神,发起创建了中南高师院校就业联盟,在全国高校中率先推出实施“周五双选会”、“自我营销式”生涯辅导、研究生职业规划课程等就业服务品牌。学校成为《中国大学生就业》杂志社理事会副理事长单位、全国大学生就业媒体联席会议首批成员单位、中南高师院校就业联盟秘书长单位、部属师范大学就业协作体和在汉部属高校就业协作组成员单位,并先后荣获“2010-2011年度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第二批全国高校就业50强)、“就业湖北先进高校”等殊荣。
就业处按全国高校示范性就业指导中心标准建设,以优良的环境、完善的设施、高效的服务,满足各级各类用人单位和毕业生多样化、个性化的需求。除配备有400多平米的专用招聘厅以及信息查询、职业咨询、宣讲、笔试、面试(测试)、试讲、签约等一体化场地设施外,还建有远程视频面试室和网上签约系统,为供需双方提供低成本、高质量、信息化的“绿色”双选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