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名:-
地区:湖南
更新时间:2016-02-01
新化县,隶属于湖南省娄底市,地处北纬27°31'-28°14,东经110°45′-111°41′,位于湖南中部,资水中游,雪峰山东南麓,辖区总面积3642平方公里,辖26个乡镇、2个国营林场、1个经济开发区,人口140万(2012年)。境内多为山丘盆地,属中亚热带季风性湿润气候,环境宜人,素有“湘中宝地”之称。
新化是重点林区县,矿产资源有煤、硅、钨、砷、石墨、锡、铅、锌、铜、锑、镁、黄金、高岭土和石灰石等。名胜古迹有梯田王国紫鹊界梯田、上梅镇的北塔,洋溪镇的文昌阁,大熊山森林公园等。新化是梅山文化的核心区域,是中国梅山文化艺术之乡、中国蚩尤故里文化之乡、全国武术之乡、中国山歌艺术之乡、中华诗词之乡。
北宋熙宁五年(1072年)“梅山蛮”归化后置县。取“王化之新地”之意。新化县在周时为荆州之域,春秋时属战国楚地,秦时属长沙郡,汉时属长沙王国益阳县。宋神宗熙宁五年置新化县,隶属邵州。南宋宝庆元年改邵州为宝庆府,新化属宝庆府。元时属宝庆路,行政长官称县尹。明清时属宝庆府,行政长官称知县。
辛亥革命后,民国三年至十年(1914-1921)属湘江道,民国二十七年至三十八年(1938-1949)属湖南省第六行政督察区,行政长官称县知事或县长。1949年10月21日成立新化县人民政府,属邵阳专区,行政长官称县长。1977年10月属涟源地区。1982年6月涟源地区更名为娄底地区,属娄底地区。从1999年7月后,娄底地区改为娄底市,新化属娄底市,县人民政府驻上梅镇。
解放初,新化县即建立区、乡、村、闾基层政权,1950年11月,新化县共13个区,248个乡镇,1951年10月,将第八区坪上等18个乡、第九区龙溪浦等12个乡和第四区田心等4个乡划入新邵县,将第十区罗洪等20个乡、第十一区水车等13个乡划入隆回县。
1952年再次调整为21区,545乡、3镇,1953年5月,撤销十九区,将江东等11乡划归溆浦县,留下大坪、铁炉2乡入第十二区,长峰乡入第六区。同时,隆回县第六区除福田、麻罗2乡外,水车等12乡重归新化,为第十九区。
1956年撤区并乡,设办事处,1957年撤办事处设基点乡和城关镇,1958年9月,除保留城关镇外,农村区、乡改建25个人民公社,1960年将禾青、毛易、矿山、中连、渣渡5个人民公社置冷水江市,1962年7月撤冷水江市入新化县,就地置冷水江特区,1969年9月复置冷水江市,将冷水江、矿山2镇和中连、毛易、梓龙、渣渡、禾青、潘桥、金竹山7个人民公社划为该市行政区。
1975年将矿山、铎山、三尖、岩口4个人民公社划归冷水江市。1984年5月新化县84个人民公社改设为乡人民政府,将1199个生产大队改为村,至1989年12月,新化县共有2个区级镇、12个区、8个乡级镇、77个乡、6个农村渔场,1142年村民委员会,11743个村民小组。1993年5月,田坪乡改为田坪镇。
1995年1月,新化县撤区并乡建镇,将原有12个区、2个区级镇、75个乡、9个乡级镇撤并为19个镇、7个乡,保留原2个国有林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