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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15-09-16
凤翔县人民政府门户网,凤翔人民政府,凤翔政府,凤翔,凤翔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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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翔古称雍、雍州、雍城,地处关中平原,宝鸡市东北,县城距宝鸡市区44公里。凤翔县政府办公室主要强化服务职责,加强督查、文件审核、对外联络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发挥参谋助手和运转枢纽作用。
主要职责
(一)负责县政府、县政府办公室的日常文书处理和事务工作。
(二)审批以县政府名义召开的各种会议。负责县政府会议的筹备工作,协助县政府领导同志组织实施会议决定事项。
(三)起草和审核以县政府、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公文。
(四)研究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和长青工业园区管委会请示县政府的事项,提出审核意见后,报县政府审批。
(五)根据县政府领导同志的指示,对县政府部门之间出现的争议问题进行协调并提出处理意见,报县政府领导同志审定。
(六)围绕县政府总体工作部署,收集信息、反映动态,组织开展调查研究,及时反映情况,提出建议。
(七)负责承办省、市、县人大代表的建议和意见,以及省、市、县政协委员的提案。
(八)督促检查县政府各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对县政府公文、会议决定事项及县政府领导同志重要批示和交办事项的执行落实情况。
(九)负责县政府值班工作,及时向县政府领导报告重要情况,协助处理县政府各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反映的重要问题。
(十)负责县政府领导同志参加重要活动的组织、协调和安排工作。
(十一)负责全县应急管理工作,协助县政府领导组织处理有关突发事件;指导检查全县应急管理和事故灾难救援工作。
(十二)负责承办县政府及各部门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承办市政府法制办和县人大常委会交办的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草案的征求意见工作。
(十三)负责全县依法行政的监督、检查、协调和指导工作,负责县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的合法性审查工作;协调县政府各部门在实施法律、法规和规章中的争议和问题;承办县政府行政复议工作,受县政府委托,办理诉县政府案件的应诉和行政赔偿工作。
(十四)负责县政府大院的基本建设、设备管理、房产管理、环境卫生、精神文明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安全保卫等工作。
(十五)承办县政府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