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名:-
地区:广东
更新时间:2015-09-06
广东海事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东海事局成立于2000年1月,为交通运输部驻粤的直属正厅级机构,是广东水上交通安全监督管理主管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和海上设施检验条例》、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航标条例》等法规赋予的职权,负责广东水上安全监督、防止船舶污染、船舶和水上设施检验、航海保障等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东海事局成立于2000年1月,为交通运输部驻粤的直属正厅级机构,是广东水上交通安全监督管理主管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和海上设施检验条例》、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航标条例》等法规赋予的职权,负责广东水上安全监督、防止船舶污染、船舶和水上设施检验、航海保障等工作。
广东海事局在全省设有20个地市一级的海事局,在有关重要港口和县(市)设置92个海事处及131个办事处;在辖区内设有广州、湛江、汕头和北海等4个航标处,并设有海测大队、船员管理中心、培训中心、船舶交通管理中心、后勤服务中心、海上巡查执法支队、广州海岸电台、海员广州疗养院等工作机构。辖区内有海岸线4176公里,通航河流998条,内河通航里程1.36万公里;目前,广东辖区船舶进出港313.3万艘,货物吞吐量14.61亿吨(其中载运危险品船舶8.98万艘次,危险货物2.48亿吨),旅客运送量3381.2万人次(不含渡口渡船每年渡运人员近亿人次),在册船员21.08万人,维护航标1346座,海上测量区域16.99万平方公里。
广东海事局作为广东水上安全监督管理的执法机关,在交通运输部和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秉承“航运更安全,运输更便利,海洋更清洁”的宗旨,认真履行职责,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加强队伍建设,提高监管水平,严格执法,秉公执法。为维护国家权益,保障水上交通安全和防止水域污染,促进社会经济和水运事业的发展作出应有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