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名:-
更新时间:2015-12-10
宁波市教育考试院
宁波市教育考试院于2014年5月6日授牌成立,隶属于宁波市教育局,为全额拨款公益类事业单位。宁波市教育考试院实行院长(副局长级)负责制,内设院办公室、高校招生管理等。
宁波市教育考试院于2014年5月6日授牌成立,隶属于宁波市教育局,为全额拨款公益类事业单位。宁波市教育考试院整合了原宁波市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原宁波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原市教育考试中心)和原宁波市教育考试服务站的工作职责,负责全市普通高校、成人高校、硕士研究生、专升本招生及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全国英语、计算机、大学英语、计算机等非学历考试、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考试,普通话水平培训测试等各项教育考试工作;负责全市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城区中考体育、游泳测试、科学实验考查等工作;承担教育行政管理部门的其他各项新开设的考试、测评任务及社会各部门委托考试服务;负责教育考试科学研究、测量评价,行使对全日制自考助学机构、社会考试项目培训机构的监督、管理等职能。
宁波市教育考试院实行院长(副局长级)负责制,内设院办公室、高校招生管理科、学业考试管理科、社会考试管理科(普通话培训测试中心)、考务科和信息技术科。
多年来,在各级领导、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和全市各级考试工作者的共同努力下,我市教育考试工作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进取,勇于创新,使我市教育招生考试各项改革不断深化,各项事业长足发展,为促进我市教育发展和服务社会等方面发挥着积极作用。未来几年,我们的奋斗目标是:建设专业化、服务型、多功能的教育考试院,使之成为体现宁波特色的考试管理中心,省内一流的考试研究中心,群众满意的考试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