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名:福建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地区:福建
更新时间:2015-11-12
省卫计委,卫生厅,计生委,福建省卫计委,福建省卫生与计划生育委员会,phb,
福建省卫生与计划生育委员会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卫生工作的法律、法规、政策、技术规范和卫生标准,起草并组织实施卫生工作的地方性法规和政策;研究提出全省卫生事业发展规划和战略目标,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统筹规划与协调全省卫生资源配置,指导各区域卫生规划的编制和实施。
(二)拟订并组织实施农村卫生、社区卫生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负责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综合管理,组织指导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
(三)拟订并组织实施妇幼卫生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负责妇幼保健的综合管理和监督。 (四)负责疾病预防控制和健康教育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重大疾病防治规划、免疫规划及相关政策措施,协调有关部门对重大疾病实施防控与干预,按规定公布传染病疫情信息。
(五)负责卫生应急工作,拟订卫生应急预案和政策措施;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准备、监测预警和风险评估,指导实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与应急处置。负责本省重要会议与大型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六)贯彻中西医并重的方针,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推进中医药领域的学术交流和技术合作。
(七)指导规范卫生行政执法工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和饮用水卫生等监督管理,拟订食品安全标准,负责餐饮业、食堂等食品消费环节、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
(八)负责医疗机构医疗服务的全行业监督管理。拟订并组织实施医疗机构医疗服务、技术、医疗质量和采供血机构管理的政策、规范、标准,建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体系,组织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九)负责省保健委员会确定的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按照规定管理省直各部门有关干部的医疗保健工作。
(十)承担省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和省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