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名:-
更新时间:2015-09-18
负责区政府重要文件、重要会议决定事项以及重大政策、重要工作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督查;负责市、区政府领导重要批示以及上级领导机关交办的有关事项的督查。
(一)负责区政府会议的准备工作,协助区政府领导组织召开会议及其决定事项的实施。
(二)协助区政府领导组织起草或审核以区政府、区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公文。
(三)研究各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各园区(新城、风景区)及相关单位向区政府请示的事项,提出审核处理意见,报区政府领导审批。
(四)督促检查各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及相关单位对区政府文件和会议决定以及区政府领导重要批示的执行情况,并及时向区政府领导报告。
(五)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工作,及时反映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情况,提出工作建议,为区政府领导把握全局、科学决策提供及时、准确、全面的服务。
(六)负责区政府值班和全区政府系统值班管理、区长公开电话和区长信箱工作,及时报告重要情况,传达和督促落实市、区政府领导批示指示。
(七)协助区政府领导做好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及协调处置工作。
(八)指导、监督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及电子政务工作。
(九)负责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的督促办理工作。
(十)负责区政府系统的目标管理工作。
(十一)负责组织、协调政府系统的全区性重大活动。
(十二)负责政府系统办公室业务工作的检查指导。
(十三)负责外事管理工作。
(十四)负责金融行业管理指导和协调服务工作。
(十五)负责公务车辆管理、指导公共机构节能工作。
(十六)办理区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