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名:-
更新时间:2015-08-10
浠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负责县政府机关财产、安全、社会治安、环境卫生、车辆管理工作。负责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和城镇建设管理等方面的协调、督办工作。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职能职责
(一)协助县政府领导组织起草或审核以县政府、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公文,处理来文来电。
(二)负责县政府会议准备工作,协助政府领导组织会议决定事项的实施。
(三)围绕全县经济发展与改革开放中带全面性、综合性、战略性、长期性问题和经济运行中的热
点、难点问题,开展深入的调查研究,提出对策,开展咨询、调研、论证活动,为县委、县政府决策提供依据。
(四)研究县政府各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请示县政府的问题,提出审核意见,报县政府领导审批。
(五)协助县政府领导处理县直各部门和各地反映的重要问题,组织协调县直有关部门和乡镇工作,对有争议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报县政府领导决定。
(六)督促检查各乡镇和县直各部门对县政府公文、会议决定事项及县政府领导有关指示的执行落实情况,并跟踪调研,及时向县政府领导报告。
(七)负责县政府的值班工作,及时向县政府领导报告重要情况,协助县政府领导组织处理重大突发事件、重大灾情和重大事故。
(八)负责办理县政府工作范围内的人大、政协的建议与提案工作。
(九)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及时做好信息收集、编发和反馈,为领导决策服务。
(十)根据县政府领导指示,组织专题调查研究,及时反映情况,提出建议,起草、审核修改县政府重要文稿。
(十一)办理县委、县政府领导交办的有关信访事项,接待群众来访、处理群众来信,协助处理县直各部门和各乡镇向县政府反映的重要问题。
(十二)做好行政事务工作及行政接待工作,为领导服务。
(十三)负责县政府驻外办事机构和县政府办公室归口单位的管理工作,认真落实上级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做好组织协调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