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名:-
地区:浙江
更新时间:2015-09-06
路桥区教育局
路桥区教育局
路桥区现有中小学86所,分别是普通高中2所(路桥中学、金清中学),完全中学3所(新桥中学、蓬街私立中学、明珠外国语学校),职业高中1所(路桥区职教中心),成人中专1所(路桥区成人中专),进修学校1所(路桥区教师进修学校),社区学院1所(路桥区社区学院),初中12所,小学45所(中心校18所,完小27所),特殊教育学校2所(台州市聋哑学校、路桥区启智学校),民办民工子弟学校18所。中小学在校生总数74018人(外来务工人员子弟学生26414人),其中普通高中7519人,职业高中4631人,初中学生17680人,小学生44188人。已审批的幼儿园123所(省二级10所,省三级55所,准办园58所),在园幼儿27258人。全区学校占地总面积126.65万平方米,生均17.57平方米;校舍建筑总面积60.33万平方米,生均8.37平方米。全区现有在职教师3405人(其中高级教师401人),离退休教师1020人。1996年,我区通过省“两基”验收,1997年通过省“实验教育普及县”验收,2003年通过省教育强区验收,2007年通过省教育强区复查。目前,全区已有50所学校成为省标准化学校,创建率达86%,10所学校成为市教育现代化学校。全区10个镇、街道,有2个镇(街道)已成为市教育基本现代化乡镇。
工作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和有关教育的法律、法规,研究全区教育改革与发展的重大问题,指导、协调镇、街道和区级各部门有关教育工作,指导教育系统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二、研究制定全区教育事业发展规划、教育改革和实施素质教育政策,提出教育事业发展的重点、结构、速度和步骤的意见,指导、协调并做好检查落实工作。
三、统筹管理全区基础教育、职业技术教育、成人教育、社会力量办学、高等教育和自学考试等工作;审批幼儿园、小学、初中的设置、更名、撤销与调整;审核普通高中、职业高中的设置、更名、撤销与调整;审批非学历培训教育机构的设置。
四、管理全区学历教育及招生工作;负责中小学学籍管理;指导各类教育的教育教学改革;组织教育教学研究,进行教育质量评估。
五、规划并指导全区中小学校、幼儿园的思想政治教育、体育、卫生、艺术教育和国防教育工作;指导全区学校少先队、共青团工作;指导全区校办企业、勤工俭学和学校后勤社会化工作;指导学校电化教育、图书和实验设备工作。
六、组织实施教师资格制度;组织指导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的评审和聘任工作;制定教师管理的有关政策、制度,统筹规划并指导学校教师和管理人员队伍建设工作;管理和指导在职教师的继续教育工作;负责教师招聘工作;负责全区各校教师调动工作。
七、统筹管理教育经费;参与制定教育经费筹措、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的方针、政策,监测全区教育经费的筹措和使用情况,指导教育系统的审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小学、初中的收费标准;负责全区教育信息的统计、分析和发布;指导下属学校(单位)基建、财务、固定资产的管理工作。
八、归口管理全区教育系统对外交流和国际合作工作;管理来华教学以及同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的教育交流及合作办学工作。
九、贯彻国家语言文字工作的方针、政策,编制语言文字工作中长期规划,协调、监督和检查全区的语言文字工作。
十、管理直属学校和事业单位。
十一、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