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名:-
地区:福建
更新时间:2016-01-26
上杭教育局
上杭教育局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和国家有关教育的政策、法律、法规,落实全国、全省、全市教育发展战略和发展规划在我县的实施,并对全县教育机构和学校贯彻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督促。
(一)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和国家有关教育的政策、法律、法规,落实全国、全省、全市教育发展战略和发展规划在我县的实施,并对全县教育机构和学校贯彻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督促。
(二)统筹全县教育工作,确定制订全县教育事业发展的规划和有关政策,并负责组织实施。
(三)统筹、规划、协调、指导全县教育体制改革。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农科教结合工作,加强对全县社会力量办学的管理和引导,逐步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政治体制和科技体制相适应的教育体制及运行机制,指导全县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
(四)综合管理全县的基础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特殊教育以及幼儿教育等工作。负责实施全县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和高中阶段教育,指导、协调各乡(镇)、各部门有关教育工作,加强对各级各类学校检查和评估,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五)负责提出每年我县教育经费预算的建议,检查督促各乡(镇)贯彻落实教育经费“三个增长”的情况。管理使用预算单列的县级教育经费。负责全县教育基建的规划,管理中小学(幼儿园)的基建工作,负责和指导全县学校条件装备和校办企业工作。
(六)负责指导和执行全县教育系统经费的征集、管理、使用的审计及检查督促财经纪律执行情况。
(七)主管全县教师工作,统一管理各级各类学校教师和教育行政干部队伍,统筹协调全县教师工资福利、职务评聘、表彰奖惩、干部档案等工作。同时做好教育工会工作。
(八)负责全县教师调配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学校机构设置及人员编制等工作。
(九)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管理局机关及全县中小学幼儿园校(园)级干部的培养、考察、选拔、任免等工作。
(十)指导全县各级各类学校的德育工作、体育工作、文化艺术工作、国防教育、环保教育以及校园治安、未成年人保护、安全、美化等工作。组织指导全县中小学幼儿园的综合治理工作,并协同有关部门及时处理学校的突发事件。
(十一)制定全县各级各类学校的年度招生计划,并组织实施。做好全县大中专院校招生、高教与中专教育自学考试以及高中会考等相关工作。
(十二)组织协调、督促检查、综合指导全县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行风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十三)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