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名:-
地区:安徽
更新时间:2015-09-28
霍山县位于安徽西部、大别山腹地、淮河一级支流淠河上游,距省城合肥120公里,105国道和商景高速南北穿境,318、209省道东西贯通,曾为鄂豫皖红色区域中心。县域面积2043平方公里,地貌特征为“七山一水一分田,一分道路和庄园”,人口36.6万,辖16个乡镇、1个省级经济开发区、125个行政村、20个社区,是一个山区县、库区县和革命老区县。
1、负责县政府会议的筹办工作,协助县政府领导组织会议决定事项的实施。
2、协助县政府领导组织起草或审核以县政府、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公文。
3、研究县政府各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请示县政府的问题,提出审核意见,报县政府领导审批。
4、根据县政府领导的指示,对县政府部门间出现的争议向题提出处理意见,报县政府领导决定。
5、督促检查县政府各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对县政府公文、会议决定事项及县政府领导有关指示的执行落实清况,并跟踪调研,及时向县政府领导报告。
6、协助县政府领导组织处理需由县政府直接处理的突发事件和重大事故。
7、办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议案、建议、提案工作;处理群众来信,接待群众来访,及时向县政府领导报告来信来访中提出的重要建议和反映的重要问题,办理县政府领导交办的有关信访事项。
8、根据县政府领导的指示,组织专题调查研究,搜集整理信息,及时准确地反映情况,提出建议。
9、负责县政府值班工作和重要活动的组织安排,及时向县政府领导报告重要情况,协助处理县政府各部门和全县各地向县政府反映的重要问题。
10、做好对外接待、行政事务、安全保卫和机关人事、思想政治工作。
11、办理外事侨务、民族宗教有关事项,负责代管、合署单位的管理工作,指导协调法制、统计、扶贫开发工作。
12、办理县政府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