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名:-
更新时间:2015-11-30
江津教育,江津教委,江津区教育委员会,重庆市江津区教育委员会
江津教育,江津教委,江津区教育委员会,重庆市江津区教育委员会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教育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研究制定全区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政策、措施,管理、指导教育执法监督工作,研究全区教育改革和发展的重大问题,宏观管理、指导全区教育工作,编制教育事业发展规划,拟制各级各类学校招生计划。
二、统筹管理全区基础教育、职业教育、特殊教育、成人教育和社会力量办学,管理区直属教育单位。
三、统筹管理全区教育体制改革,规划各类学校的布局结构调整,审核高完中、职高以下学校(不含完中、职高)的设置和调整。对各类学校的国有资产进行宏观管理,指导各类学校校舍、设施建设及教育技术装备和图书资料配备等工作。
四、负责管好用好教育事业日常经费,提出专项经费和项目经费的使用方案,监督教育经费的使用情况。监督、安排市属学校、事业单位的教育经费及其经费的预算、决算工作。
五、 宏观管理好全区的教师工作,按照管理权限管理直属学校干部和教师队伍建设,指导镇、街道办事处学校干部教师队伍建设,组织学校干部、教师的岗位培训和继续 教育。宏观管理教育系统机构编制、工资福利和人事调配工作。实施教师资格制度,管理教职工的考核、职评和奖惩工作。指导教育系统人事、分配制度改革和人才 培训、开发、引进、交流工作。
六、统一管理全区学历教育,宏观管理大中专学校招生、考试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工作。
七、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事师范类大中专毕业生就业管理和就业指导工作及管理老年教育工作。
八、指导学校后勤和学校安全保卫工作。
九、做好对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教育工作的“督政”和对各级各类学校的督导工作。
十、管理、指导全市的语言文字和普通话培训测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