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名:-
地区:山东
更新时间:2015-09-08
威海市教育局
威海市教育局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定我市教育工作政策 、规章并监督执行。 (二)研究制订全市教育事业发展规划,拟定教育体制**及教育发展的重点、结构、 速度,指导并协调实施工作。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定我市教育工作政策 、规章并监督执行。 (二)研究制订全市教育事业发展规划,拟定教育体制改革及教育发展的重点、结构、 速度,指导并协调实施工作。
(三)综合管理全市基础教育(含学前教育)、普通高等教育、职业技术教育、成人教 育与职工教育等工作;指导、协调各市区、各部门有关教育工作,组织进行教育督导与评估 。
(四)统筹规划和指导中、小学校的布局和专业设置;会同有关部门参与中等职业学校 的设置、撤并的审核呈报工作。
(五)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筹措教育经费、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教育收费及其管理 的政策、规定;监测各市区贯彻教育经费的筹措和使用情况;编报市级教育经费年度预算建 议方案,管理局属学校、直属单位的教育事业费、基建投资和教育系统的专项经费;按有关 规定管理国外对我市的教育援助和教育贷款。
(六)主管全市教师工作,规划、指导全市各级各类学校教职工队伍的建设;指导学校 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和教育教学改革;协同有关部门制定并组织指导实施教育系统劳动工资和 人事管理的有关政策规定。
(七)归口管理全市的各类学历教育、招生考试工作和学籍管理工作。
(八)归口管理全市师范类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和就业制度改革工作;
(九)规划指导所属学校的科学研究工作及高新技术应用与推广、科研成果转化和“产 学研”结合等工作,组织有关单位承担国家、省下达的重大教研和科技攻关项目。
(十)贯彻执行上级制订的关于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中等专业学校的招生计划及政策 ,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上报我市成人高校、普通中等专业学校的招生计划并组织实施;规划、 指导自学考试、民办教育、大学后继续教育和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
(十一)负责全市教育对外交流以及与港、澳、台地区的教育交流工作,归口管理全市出国 留学和接收外国留学生工作。
(十二)负责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发布及信息系统的开发和建设工作,指导学 校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电化教育工作。
(十三)负责全市语言文字管理工作。
(十四)负责局属学校和直属单位的管理工作,指导有关教育的学会、协会、基金会等 社团组织工作。
(十五)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