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名:-
地区:山东
更新时间:2015-08-17
名师工作室 奎文教育局
名师工作室 奎文教育局
根据中共潍坊市委、潍坊市人民政府批准的《奎文区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办字〔2010〕8 号)和中共潍坊市奎文区委、潍坊市奎文区人民政府印发的《潍坊市奎文区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奎发〔2010〕2 号),设立潍坊市奎文区教育局,为区政府工作部门。
一、职责调整
(一)取消已由国务院和省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增加教育援助资金管理和学生资助救助工作职责。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关于教育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我区教育工作的政策和规范性文件并监督执行。
(二)制定全区教育事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及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全区基础教育(含学前教育)、成人教育和民办教育的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工作。
(四)负责全区教育督政、督学工作,组织进行教育督导与评估,负责全区督导责任区建设。
(五)统筹规划中小学布局,负责推进全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按规定承担义务教育学校的设立、撤销、更名和调整的审核、报批工作;参与全区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的协调和管理;协调指导全区教育体制和办学体制的改革。
(六)参与拟订教育经费筹措、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教育收费及其管理的政策、规定,监测教育经费的筹措和使用情况;参与全区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工作;负责学生资助救助工作;编报区级教育经费年度预决算建议方案,指导所属单位事业费、基建投资和专项经费的管理工作。
(七)负责全区教育系统经费内部审计工作;负责所属单位的定期审计和主要负责人的任期经济责任审计。
(八)主管全区教师工作,指导全区各级各类学校教师和教育行政干部队伍建设;负责中小学校长的管理、选聘、任职资格认定、职级评审认定、培训、交流等工作;指导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和教育教学改革;负责教师资格认定;负责全区师范类高校毕业生、毕业研究生的就业指导服务工作。
(九)归口管理全区的学历教育及考试工作,规划指导继续教育、社会力量办学、自学考试工作;制定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计划和政策并组织学校实施。
(十)负责全区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发布工作;指导全区学校体育、卫生健康、艺术和国防教育工作。
(十一)负责对外以及与港、澳、台地区的教育交流与合作工作;归口管理全区教育系统出国留学和接受留学生工作;负责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的审核报批、外籍教师引进和管理工作。
(十二)组织承担国家、省、市下达的重大教育科研项目并协调实施;负责拟订区级教育改革的有关课题并组织实施;规划、指导并推动全区教育系统的科研、教研成果转化工作。
(十三)参与全区语言文字工作的协调和管理。
(十四)负责局机关及所属单位的安全生产监管和维护稳定工作。
(十五)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