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名:-
更新时间:2015-09-19
花都区政府
花都区政府负责区委、区政府和区委区府办的文电处理工作,负责起草区委全会工作报告、政府工作报告和其他区委、区政府文件、文稿,审核、印发以区委、区政府和区委区府办名义发布的文件。
花都区政府办公室是广州市的一个职能部门,负责区委、区政府和区委区府办的文电处理工作等。
(一)负责区委、区政府和区委区府办的文电处理工作,负责起草区委全会工作报告、政府工作报告和其他区委、区政府文件、文稿,审核、印发以区委、区政府和区委区府办名义发布的文件。
(二)负责区委、区政府大型会议和重大活动的组织安排,指导、协调、督促全区性会议(活动)会务工作。
(三)组织开展调查研究,提出意见和建议,为区委、区政府领导同志提供决策参考。
(四)研究制定各种全区性应急预案,协助区委、区政府领导同志处理需由区委、区政府组织处理的突发事件和重大事故,协调、指导和督促检查相关应急管理工作。
(五)组织办理区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提案;协助办理省、市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提案。
(六)搜集报送各级党委、政府领导同志参阅的信息资料及反馈情况;指导、考核区委、区政府系统的政务信息工作;组织、协调区委、区政府工作部门和新闻单位宣传报道区委、区政府重大工作措施以及区委、区政府领导同志的重要政务活动。
(七)检查、督促区委、区政府各项决议、决定、重要工作部署和区委、区政府领导同志重要批示的贯彻执行情况。
(八)负责区的法制工作和行政复议工作。
(九)负责本区的口岸管理及口岸各单位协调工作;组织开展共建文明口岸活动;负责区打击走私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组织开展打私活动。
(十)负责区委、区政府的日常工作事务管理、政务接待和外出考察调研活动的组织保障工作。
(十一)负责办理区委、区政府有关部门各项经费请示。
(十二)负责管理区委区府办直属单位、归口管理单位和代管单位。
(十三)承办区委、区政府领导同志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