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名:深圳市房地产经纪行业协会
更新时间:2021-04-30
深圳市房地产中介协会,深圳市房地产经纪行业协会
深圳市房地产经纪行业协会主要从事房地产居间、代理、担保、租赁、评估等相关服务,致力于规范我市房地产中介服务行为,推动我市房地产中介行业进步与发展。
深圳市房地产中介协会,英文名称:Shenzhen Real Estate Intermediary Association。协会成立于 2008年1月16日,主要由在深圳从事房地产居间、代理、咨询、担保、租赁、评估(以下统称为“房地产中介服务”)等相关服务的机构、从事房地产市场研究或相关业务的单位、互联网公司或组织以及在深圳从事房地产中介服务的人员自愿发起成立的社团法人,现共有会员单位1400余家。
协会的宗旨是: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代表会员意愿,向会员提供服务,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协调会员之间关系,沟通会员与政府、司法机关、社会的联系,传达政府政策意图,规范我市房地产中介服务行为,弘扬职业道德,倡导公平竞争,促进我市房地产中介行业的创新、交流与合作,推动我市房地产中介行业进步与发展。
本会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及有关政策,遵守社会道德规范,自主设立,自我管理,自律自治,自我发展,不从事以营利为目的的业务活动,不与会员争利。
协会的职能是:
(一)研究探索房地产中介行业发展理论、方针与政策,协助政府主管部门开展行业调查和立法调研,制定和实施行业发展规划,代表本行业向政府提出行业发展和立法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二)制定房地产中介服务标准、行为规范与自律准则,搭建标准化服务应用平台,加强行业自律和诚信体系建设,规范服务行为,弘扬职业道德,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对违反行规、损害行业声誉的行为,采取相应的自律措施。
(三)为政府、行业、社会、会员之间搭建信息沟通的桥梁,为会员提供服务;根据会员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代表本行业反映会员的呼声与建议;对涉及会员与其他行业、企业或消费者之间因经营活动及业务行为产生的重大争议,协同有关部门进行协调。
(四)采集、整理、发布国内外专业信息,推动行业内交流合作,提高全行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五)承办政府主管部门交办和授权的房地产中介行业相关工作。
(六)开展行业自律检查,总结交流经验,推动行业品牌建设,树立行业典范,促进行业的持续健康发展。
(七)组织会员参加专业培训及持续素质教育,提高我市房地产中介行业整体素质与专业水准。
(八)开展与国内外同业和社会团体之间的友好往来,组织出访考察,加强交流合作,学习先进经验,推动行业发展。
(九)向罹患重大疾病的会员提供帮助和救济,资助慈善公益性项目,奖励对慈善事业有突出贡献者,包括组织、机构和个人。
(十)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开展有利于本行业发展的其它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