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名:广西农村信用社
地区:广西
更新时间:2018-06-25
广西农村信用社,农村信用社,广西信用社
广西壮族自治区农村信用社联合社是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成立,具有法人资格的正厅级地方性金融机构,隶属自治区人民政府管理,受自治区人民政府的委托,对全区农村信用社行使管理、指导、协调和服务的职能。
广西壮族自治区农村信用社联合社是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成立,具有法人资格的正厅级地方性金融机构,隶属自治区人民政府管理,受自治区人民政府的委托,对全区农村信用社行使管理、指导、协调和服务的职能。
2005年、2006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农村信用社联合社连续两年荣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授予的“金融机构支持广西经济发展突出贡献奖”。2007年获得了自治区人民政府授予的“小企业融资服务工作先进单位”的光荣称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农村信用社联合社的宗旨是坚持为全区农村信用社服务,为农民、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服务,为县域经济发展服务,努力促进广西信用合作事业的健康发展。到2010年底,广西农村信用社共有机构2369家。其中,省级联社1家,已筹建或开业的县级农村合作银行10家,县级信用联社79家,职工2.15万人。广西壮族自治区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在南宁、柳州、桂林、梧州、玉林、百色、河池、北海八个市设立办事处,代表广西壮族自治区农村信用社联合社行使对辖区县级联社的管理、指导、协调和服务职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