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名:-
更新时间:2016-03-10
甘肃省高等院校招生办公室
甘肃省高等学校招生办公室隶属于甘肃省教育厅,是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其职责包括执行教育部有关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规章,并结合本地区实际制订必要的补充规定或实施细则。
甘肃省高等学校招生办公室隶属于甘肃省教育厅,是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
执行教育部有关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规章,并结合本地区实际制订必要的补充规定或实施细则;接受教育部委托组织统考试题的命制工作;汇总并公布高等学校在本省的分专业招生计划和有关招生章程;指导、监督高等学校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及本校招生章程;负责组织考生报名、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身体健康状况检查、考试、评卷、考生信息采集及电子档案制作、录取以及其它有关工作;保护考生和招生工作人员的正当权益;受行政部门委托调查处理或协助有关部门调查本地区招生工作中发生的重大问题。
承担全省攻读硕士研究生、普通高等学校、成人高等学校、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成人中等专业学校、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六大类招生考试工作。执行国家招生计划、组织各类招生报名和考试、评阅各类考试试卷和录取工作,开展招生考试科研、宣传及考试培训工作。
甘肃省高等学校招生办公室是一九七七年恢复高考后,在原省教育局设立招生分配办公室;一九八O年在省教育局内设立学生管理处(对外为省招生办公室,实行两个名称。一个机构);一九八四设立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事业编制二十一名。
甘肃省高等学校招生办公室是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主要由财政拨款。每年收入主要有普通高考、成人高考、研究生招生报名考试费和录取费。经费支出主要用于组织各类招生报名、体检、考试、评卷、录取以及建立考生档案的各种费用,推行招生各项改革,购置各类设备费用等。
随着高考改革的深化,普通高等学校、研究生招生规模逐年上升,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接受高等教育的需求不断扩大,按照十七大、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教育创新,深化招生改革,不断提高招生质量和管理水平,坚持以人为本,全面推进小康社会建设,构建和谐社会,需要大批高素质劳动者、专门人才和一大批拔尖创新人才。省高等学校招生办公室承担着为国家发展和社会进步选拔人才的重任,同时招生工作又是关系到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大事,关系到教育公平公正的原则的落实,对社会稳定和国家繁荣发展都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根据教育部《二十一世纪教育行动振兴计划》和落实科教兴国的战略方针,随着高考改革的逐步推进,甘肃省高等学校招生办公室面临着新的机遇和挑战:一是我省各类招生考试人数逐年增加,招生工作量不断增大。随着高等教育的快速发展,报考人数逐年上升,2007年全省普通高校报考人数达27.2万人,共录取新生的总数117614人,录取总数是1977年的20倍;其它各类招生报考人数仍在增长,省内高校的招生数也不断增加。二是远程网上录取改革等各项招生改革的推行,需要一定的专业技术人才;三是人民群众对高等教育期望值高,接受高等教育的需求不断增长。
面对新的任务和承担的重大责任,甘肃省高等学校招生办公室将认真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进一步推进招生改革,保证招生任务顺利完成、招生事业稳步发展,办人民满意的高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