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名:-
地区:安徽
更新时间:2017-03-23
keyword1,keyword2,keyword3
This is my page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厅字〔2009〕3号),设立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为省政府组成部门。
(一)划入的职责。
将原省人事厅、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的职责整合,划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二)取消的职责。
1.已由国务院、省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2.制定技工学校年度指导性招生计划。
3.综合协调外商投资企业劳动工资政策。
4.制定企业惩处职工的基本准则。
(三)划出移交的职责。
1.将拟订本省人员出境就业管理政策,境外就业职业介绍机构资格认定、审批和监督检查等职责划给省商务厅。
2.将技工学校评估认定工作交给社会中介组织。
(四)加强的职责。
1.加强统筹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管理职责,完善劳动收入分配制度,充分发挥人力资源优势。
2.加强统筹城乡就业和社会保障政策职责,建立健全从就业到养老的服务和保障体系。
3.加强统筹人才市场与劳动力市场整合职责,加快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4.加强统筹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职责,逐步提高基金统筹层次,推进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
5.加强促进就业职责,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立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制度,促进社会就业更加充分。
6.加强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和协调农民工工作职责,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刘 莉:省委组织部副部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厅长、党组书记,省公务员局局长
刘志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党组副书记(正厅级)、副厅长
邱 诚: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副厅长、党组成员
戴 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副厅长、党组成员
任予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副厅长、党组成员
王国华:省纪委驻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纪检组组长、厅党组成员
林 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副厅长、党组成员
刘少华: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副厅长、党组成员
马学明: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巡视员、党组成员
陈运才: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巡视员、党组成员
刘光明: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副巡视员、党组成员
潘亚群: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副巡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