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名:-
地区:江西
更新时间:2017-02-10
广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根据中共广丰县委、广丰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丰县人民政府机构**方案)的通知》(广发[2010]17号)文件精神,组建广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为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根据中共广丰县委、广丰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丰县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广发[2010]17号)文件精神,组建广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为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1、将县教育局承担的大中专毕业生离校后的就业指导工作职责划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将县民政局承担的农村养老保险工作职责划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政策、规划,起草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地方性规章草案;编制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全县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开发工作。建立全县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管理全县人才交流活动、人才中介机构、人事代理等;建立人事争议仲裁制度,处理人事争议案件;负责全县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推荐就业工作;托管大中专毕业生及社会人才档案。
3、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组织实施就业援助计划;负责下属社会保障和就业机构的工作指导。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扶持创(就)业政策措施。负责中、高级职业技能鉴定的审查申报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初级工种的考试、考核和发证工作。
4、负责建立和完善覆盖全县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贯彻实施社会保障有关政策、法规,并对用人单位执行情况实施监督、检查;拟订全县养老、医疗、工伤、生育、失业保险及补充保险基本规则和标准,并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5、负责全县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指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6、负责全县行政机关公务员和政府序列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综合管理;贯彻执行公务员考录、考核、培训、奖惩等方面的政策法规,组织实施有关人员调配政策和特殊人员安置政策。
7、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机关企事业单位工资福利和离退休政策、法规。审批办理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退休;负责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审核、发证工作。
8、负责全县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工作,拟定全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办法;参与人才管理工作,贯彻执行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规定;推进深化全县职称制度改革,负责全县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负责专业技术考试资格审查工作;推行专业技术执业资格制度,完善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组织实施“三支一扶”计划。
9、贯彻执行军转干部安置政策,组织实施军队转业干部的安置和培训工作;落实企业军转干部解困和稳定政策;负责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的管理和服务工作。
10、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劳动保障政策、法规。组织实施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调解,维护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组织实施劳动监察,依法查处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政策法规行为,依法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负责办理工伤认可,审核上报劳动伤残程度鉴定工作。
11、负责全县引进国外智力工作;组织实施“一村一品”计划。负责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方面的对外交流与合作工作。
12、负责各乡(镇、街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所的编制、人员及工资福利的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