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名:-
地区:安徽
更新时间:2017-02-08
滁州市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
滁州市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
滁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是滁州市人民政府组成部门之一,负责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方针政策与法律法规,拟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研究拟订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措施,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三)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就业发展的规划和办法,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落实就业援助制度,完善职业资格制度,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牵头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并做好高校毕业生离校后的就业指导和就业服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办法。
(四)统筹建立覆盖全市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贯彻实施统筹城乡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的有关政策和标准,贯彻实施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险关系转续办法和基础养老金统筹办法,贯彻实施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有关政策并逐步提高基金统筹层次,会同有关部门制订全市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的有关制度办法,编制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
(五)负责全市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制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六)会同有关部门贯彻实施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的有关政策,建立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贯彻落实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的相关政策。
(七)负责全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工作,研究拟订相关改革配套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参与人才管理工作,组织落实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相关政策,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
(八)贯彻执行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有关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安置和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落实部分企业军队转业干部解困和稳定有关政策,负责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
(九)负责行政机关公务员综合管理,执行有关人员调配政策和特殊人员安置办法,贯彻实施国家荣誉制度和政府奖励办法。
(十)综合协调、归口管理全市引进国外智力和人事外事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引进国外智力工作规划,贯彻执行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
(十一)会同有关部门贯彻农民工相关政策,研究拟订农民工工作规划,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十二)统筹管理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拟订有关制度办法和劳动关系相关政策措施,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贯彻落实禁止非法使用童工和女工、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的相关政策办法,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协调处理有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方面的信访事项。
(十三)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1、养老保险管理服务中心
2、失业保险管理服务中心
3、医疗保险管理服务中心
4、信息中心
5、劳动和社会保障监察大队
6、劳动力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