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名:-
地区:贵州
更新时间:2017-02-07
贵州省人民政府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贵州省的一级国家行政管理机构。1949年12月正式成立。1955年2月改为贵州省人民委员会。1967年12月成立贵州省革命委员会。1980年1月,贵州省革命委员会撤销,恢复设立贵州省人民政府。
(一)协助省政府领导同志了解掌握全省工作情况,根据省政府领导同志的指示,对省政府的重要工作部署进行调查研究和综合协调。
(二)负责省政府会议和省政府领导同志重要活动的组织安排,协助省政府领导同志组织实施会议决定事项。
(三)负责组织起草或审核以省政府、省政府办公厅名义发布的公文,指导全省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
(四)审核省政府各部门和各市政府请示、报告省政府的事项,提出办理意见,报省政府领导同志审批,办理国务院和国家各部委及各方面的来文来电。
(五)督促检查省政府各部门和各市政府对省政府工作部署、会议决定事项及省政府领导同志指示的执行和落实情况,及时向省政府领导同志报告。
(六)负责全国和省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督查和信息反馈,负责与省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日常工作联系。
(七)负责省政府总值班,协助省政府领导同志做好需由省政府组织处理的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八)负责或参与党和国家领导人,国家机关各部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领导以及重要外宾来我省视察、参观、考察的活动安排和接待工作。
(九)负责省政府系统电子政务建设的规划、组织建设和管理,指导省政府系统的信息工作,指导、监督全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十)联络新闻单位,对省政府有关工作进行宣传报道。
(十一)负责省政府参事参政议政和文史馆员收集、撰写文史资料的组织、服务工作。
(十二)办理省政府领导同志交办的其他事项。
1.贵州省能源局
2.贵州省监狱管理局
3.贵州省劳动教养管理局
4.贵州省公务员局
5.贵州省扶贫开发办公室
6.贵州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