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名:-
地区:辽宁
更新时间:2017-01-07
辽宁大学法学院
辽宁大学法学院的前身法律系建立于1981年,当年就进行招生,与国内教育部所属重点大学的法学院系的建立与恢复几乎同步。作为当时省内唯一一所招收法律专业本科生的教学基地,集中了辽宁省内高水平的法学教育和科研人才。
辽宁大学法学院的前身法律系建立于1981年,当年就进行招生,与国内教育部所属重点大学的法学院系的建立与恢复几乎同步。作为当时省内唯一一所招收法律专业本科生的教学基地,集中了辽宁省内高水平的法学教育和科研人才。经过近二十年的发展历程,法学院形成了一支专业齐全、结构较为合理、教学与科研水平在省内具有很强优势的教师队伍。
法学院现有在岗教师52名,其中,正教授18人、副教授27人、副高级以上职称教师占教师总人数的82.7%。有兼职教授10人、外籍客座教授4人。获得博士学位者(含博士在读)比例为69.23%,国务院特殊津贴获得者4人,全国“十大杰出中青年法学家”1人,教育部“优秀青年教师奖”获奖者1人。除本科外,还设有硕士及法学一级博士点,此外还是全国法律硕士专业学位28个试点单位之一。
辽宁大学法学院系辽宁省内第一所全日制法学本科教育基地,是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全国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建设单位、国家司法鉴定人培训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