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名:-
更新时间:2017-01-06
东莞市总工会
中国工会以宪法为根本活动准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中国工会章程》**自主地开展工作,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职工自愿结合的工人阶级群众组织,是党联系职工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会员和职工利益的代表。
中国工会以宪法为根本活动准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中国工会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职工自愿结合的工人阶级群众组织,是党联系职工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会员和职工利益的代表。
党的“十七大”召开以来,东莞市总工会在中共东莞市委和全国总工会的领导下,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全面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紧密围绕党和政府工作的大局,充分发挥工会的特点和优势,团结动员广大职工,与时俱进,继往开来,带领广大职工群众为东莞市全面发展建功立业、再创辉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