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名:-
地区:福建
更新时间:2017-01-03
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要职责为拟订全县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和有效配置等内容。
(一)贯彻执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拟订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计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拟订全县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和有效配置。
(三)综合管理政府人才工作,负责全县高层次人才(含外国专家、海外人才智力)引进和服务工作,负责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和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拟订专业技术人才、技能人才引进、培养和激励政策,构建人才服务体系;组织实施博士后管理制度,负责高层次专业技能人才和青年专业人才的选拔、推荐和管理工作;监督管理人才市场。
(四)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订全县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和就业援助制度;牵头拟订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政策、扶持创业政策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负责非师范类大中专毕业生离校后的就业指导、管理和服务工作;负责国(境)外人员(不含专家)在本县就业的管理工作。
(五)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制度;拟订全县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综合管理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基地工作;综合管理职业培训机构;组织实施职业资格制度,管理职业技能鉴定机构;综合管理职业技能竞赛工作。
(六)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管理全县城乡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工作,拟订城乡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及职业年金等补充保险的相关政策,并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七)拟订全县社会保险基金收缴、支付、管理、运营的政策和监督制度,并对执行情况依法实施监督检查;参与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的审核工作;承担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拟订就业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和监督制度,对执行情况实施监督检查。
(八)综合管理机关和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福利和退休工作,贯彻实施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和退休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做好离休干部有关待遇的落实工作,指导退休干部管理服务工作;研究拟订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地方性津贴补贴和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政策并组织实施;拟订企业职工工资收入分配的宏观调控政策并组织实施,完善最低工资制度和工资支付保障机制,指导监督国有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和企业负责人工资收入分配。
(九)综合管理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组织实施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贯彻实施事业单位人员管理政策规定,参与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事业单位人员交流调配政策;综合管理职称工作,负责推进职称制度改革,组织实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贯彻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管理的政策规定,承担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技术等级岗位考核和继续教育工作。
(十)贯彻落实军转干部安置政策,负责拟订全县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办法,编制安置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的管理服务工作,拟订军队转业干部教育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