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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北京
更新时间:2016-12-21
房山档案信息网
房山档案信息网隶属于北京市房山区档案局馆,房山区1960年3月16日成立房山县档案馆,馆址设在县委会北院。“文革”期间,档案馆名存实亡,档案工作处于瘫痪状态。
房山档案信息网隶属于北京市房山区档案局馆,房山区1960年3月16日成立房山县档案馆,馆址设在县委会北院。“文革”期间,档案馆名存实亡,档案工作处于瘫痪状态。改革开放后,房山区档案事业得到恢复。1980年2月,房山县恢复档案馆,设立档案科。1985年7月12日成立房山县档案局,与县档案馆为一套人马,两块牌子,划归县政府编制序列。1987年成立房山区档案局、档案馆,仍合署办公。2001年机构改革,档案局成为区委、区政府具有行政执法职能的事业单位。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部门档案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二、起草本区档案行业行政措施,制定本区的档案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制定本区档案工作的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三、对本区内的行政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的档案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
四、负责档案法制工作的宣传教育,依法查处档案方面的违法案件。
五、组织指导本区内的档案理论研究、档案教育及对本区内档案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
六、承办有关档案行政审批、备案事项。
七、收集和接收本馆管理范围内具有保存价值的档案资料。
八、对所保存的档案资料进行科学整理、鉴定、抢救和保管,定期销毁过期档案,作好向社会公布开放档案工作。
九、采取各种形式开发、利用档案信息资源。
十、负责馆藏档案的鉴定工作。
十一、做好档案资料的编研出版工作。
十二、搞好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工作。
十三、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